根據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將清遠市2023年度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市場監督管理—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和保護)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5日,共7天。如對公示內容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反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和反映事項證明材料等;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單位真實名稱(加蓋公章)、聯系人、聯系方式和反映事項證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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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清遠市2023年度省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市場監督管理—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和保護)分配方案
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清遠市2023年度省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市場監督管理—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和保護)分配方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