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科技信息局,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辦公廳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實施專利轉化專項計劃助力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通知》《廣東省落實專利轉化專項計劃助力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實施方案(2021—2023年)》等文件精神,根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轉發廣東省財政廳關于下達第一批中央財政2021年服務業發展資金(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的通知》等通知要求,現組織開展2022年專利轉化專項后補助項目申報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助對象
2021年1月1日以來以受讓或被許可形式吸納轉化高校院所、國企專利成果的中小微企業。
二、補助標準
給予每家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按照轉讓或許可費用不超過5%的標準予以補貼。其中許可費用以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備案費用為準,轉讓費用按指定時間內實際發生的轉讓金額確定。本項目剩余預算金額為4.74萬元,將根據實際申報情況按比例分配補助金額。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主體:在清遠市內登記注冊的中小微企業(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劃型為中、小、微三種類型的企業)。
(二)專利轉化包括專利許可和專利技術轉讓,我市中小微企業為被許可方或受讓方,全國范圍內(含市內)的高校院所、國有企業為許可方或出讓方;許可或轉讓時間以國家知識產權局備案或登記時間為準;同一項專利交易只資助一次。
(三)簽訂了專利許可或轉讓合同,且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完成登記備案或權屬變更手續。
(四)已向稅務部門申報交易,并獲得納稅證明。
(五)申報的專利轉化項目未曾獲同類財政資金資助。
四、申報材料
(一)《2022年專利轉化專項后補助項目申報書》;
(二)專利轉化證明材料:轉讓或許可合同、相關交易費用票證、納稅證明、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登記備案或權屬變更手續證明等材料;
(三)專利證書或專利登記簿副本;
(四)申報單位為中小微企業的相關證明材料;
(五)申報單位的法人資格證書或營業執照、銀行開戶證明等材料;
(六)其它必要的證明材料。
以上申報材料復印件應加蓋單位公章,必要時提供原件查驗。
五、受理時間及方式
(一)受理時間:即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17:00時,逾期申報不予受理。
(二)受理方式:請符合條件的企業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清遠市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網址:ipggfw.gdqy.gov.cn),點擊“資助申報平臺”進行申報,逾期申報不予受理。我局將組織對申報材料進行網上審核,確定補助項目及金額,經公示無異議的,通知提交紙質材料,撥付補助資金。
聯 系 人:黃先生、馮先生。
聯系電話:0763-3369659。
電子郵箱:qysjzck@163.com。
地址:清遠市新城連江路13號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8樓知識產權促進科。
附件:2022年專利轉化專項后補助項目申報書
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