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毒蘑菇中毒多見于我國西南方地區,主要由自采或誤食野生蘑菇引起。野生蘑菇種類繁多,許多品種外觀相似,單憑肉眼鑒別有毒和可食用品種十分困難。今年以來,我省已有群眾采摘誤食毒蘑菇中毒,造成中毒事件。毒蘑菇中毒常見癥狀包括惡心、嘔吐、腹痛、幻視幻聽、譫妄、光敏性皮炎、肝脾腫大、呼吸困難、肝損害甚至死亡等。為預防和控制野生毒蘑菇中毒發生,保障人民群眾健康與生命安全。
清遠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食品安全預警提示:
一、廣大群眾切勿自行采摘食用野生蘑菇,謹防中毒
(一)不采摘。踏春郊游期間,不要因為好奇或為滿足口腹之欲采摘野生蘑菇或來源不明的蘑菇。對于路邊草叢的野生蘑菇,由于鑒別毒蘑菇并不容易,廣大群眾不要輕易采摘不認識的蘑菇。
(二)不購買。勿在路邊攤販購買蘑菇,即使在正規市場上購買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沒吃過或不認識的野生蘑菇,不要偏聽偏信,輕易買來食用。
(三)不食用。為避免食物中毒,家庭要慎食野生蘑菇。集體聚餐、餐飲服務、民俗旅游等不要加工食用野生蘑菇,以確保飲食消費安全。
二、食品經營者要加強原料檢查,避免采購和加工野生蘑菇
對于不認識的蘑菇,食品經營者要做到不采摘、不加工、不經營,確保所加工、經營的蘑菇中未混入有毒品種。
同時要嚴格把好原料進貨關,進貨渠道要正規,并做好原料進貨登記臺賬。各類單位食堂,尤其是學校食堂嚴禁采摘、采購野生蘑菇,嚴禁使用野生蘑菇作為食品原料;對可食用的蘑菇要嚴格挑選,避免有毒蘑菇混入其中。
市民食用蘑菇后如出現不適,應盡快到醫療機構就診。
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