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將2019年“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市場監督管理-藥品抽檢及監管”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詳見附件)。公示期自2019年3月28日至4月3日,共7天。如對公示內容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清遠市市場監管局反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和反映事項證明材料等;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單位真實名稱(加蓋公章)、聯系人、聯系方式和反映事項證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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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9年“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市場監督管理-藥品抽檢及監管“分配方案.xls
附件2.2019年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目錄清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