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群體可以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
在清遠市行政區域內以非全日制、個體經營、新業態等方式就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已年滿16周歲,且未達到我國法定退休年齡的靈活就業人員以及符合上述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持有人、取得中國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
二、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有什么用處?
符合條件的自愿繳存人,可申請公積金貸款購房,享受低于銀行商業貸款利率的優惠;購買、租賃、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時可按規定提取公積金;無未結清公積金貸款的,停繳半年后即可申請提取自愿繳存賬戶余額。
三、自愿繳存是否有繳存標準?
有。繳存基數不得低于本市現行的最低月工資標準,不得高于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3倍。繳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
四、自愿繳存業務的辦理渠道有哪些?
辦理賬戶設立業務的,申請人可前往我市各受委托歸集銀行網點辦理;每月的匯繳業務,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每月自動進行劃扣,無需繳存人申請;補繳、封存、啟封、基數調整等業務,繳存人可根據相關規定選擇手機自助辦理或前往歸集銀行網點現場辦理。
五、申請設立自愿繳存賬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請人需向歸集銀行提供以下材料:
(一)《個人自愿繳存開戶申請表》一份(現場填寫);
(二)個人身份證原件(港澳臺同胞可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來往大陸通行證、享有中國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提供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作為身份證明);
(三)所選歸集銀行個人結算賬戶(自愿繳存人在歸集銀行設立的個人銀行借記卡(一類卡));
(四)《個人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協議》一式兩份(現場簽訂);
(五)《授權委托書》一份(現場簽訂)。
六、自愿繳存人如何辦理提取業務?
自愿繳存人可登錄清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微信公眾號或手機公積金APP個人賬戶后自助辦理或前往我市任一公積金管理機構現場辦理。
七、自愿繳存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后可以停繳嗎?
不可以。自愿繳存人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后,應當繼續履行繳存義務,且月繳存額不得低于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的月繳存額。住房公積金貸款未結清前,自愿繳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積金中心可按同期同檔次商業銀行住房按揭貸款利率計收貸款利息或提前收回貸款:(一)連續滿3個月或累計滿6個月不履行本辦法繳存義務的。(二)連續滿3個月或累計滿6個月不能按期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