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登記
(一)申請條件: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二)辦理流程:
線下申請:單位向歸集銀行提交申請材料,歸集銀行審核無誤后現場辦結(后附《歸集銀行網點匯總表》)。
網上申請:經辦人登錄公積金網廳自助申請,公積金管理機構審核材料后辦結(1個工作日)。
(三)申請材料:
1.法定批準設立證照原件及復印件(國家機關需出具單位設立批準文件;事業單位需出具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其他城鎮企業需出具工商管理機構核發的《營業執照》;外商投資企業及其經營性分支機構、辦事處需出具工商管理機構核發的《營業執照》或《外商投資企業辦事機構注冊證》;民辦非企業單位需出具民政部門核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社會團體需出具民政部門核發的《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其他單位需提供相關法定批準設立證照)(網上申請時只需上傳原件照片);
2.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網上申請時只需上傳原件或加蓋公章復印件照片);
3.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復印件一份(網上申請時只需上傳原件照片);
4.授權委托書(網上申請時只需上傳原件照片);
5.單位填制《單位登記開戶申請表》一份(網上申請時無需提供)。
二、匯繳
住房公積金匯繳是指單位為其所屬職工代扣及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業務。
(一)申請條件:單位應當于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
(二)辦理流程:
線下申請:繳存單位向歸集銀行網點提供申請材料,歸集銀行網點核對材料及匯繳款到賬情況后即時辦結(線下辦理的繳存單位應先完成繳款后再向歸集銀行提交申請材料)。
網上申請:單位經辦人登錄公積金網廳自助即時辦結,無需提供申請材料。繳存單位可采用支票、匯款等方式進行繳款,繳款時請備注單位登記號。
(三)申請材料:
1.單位填制《匯繳書》一份;
2.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三、單位增員、封存、啟封
(一)申請條件:
1.增員、啟封,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啟封手續(錄用人員已領取社保養老金的,不可再繳存住房公積金)。
2.封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辦理賬戶封存手續;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單位合并、分立、撤銷、破產、解散的,單位或者清算組織應當在上述情形前為職工辦理賬戶封存手續。
(二)辦理流程:
線下申請:繳存單位向對應歸集銀行網點提供申請材料,歸集銀行網點核對無誤后即時辦結。
網上申請:單位經辦人登錄公積金網廳自助即時辦結。
(三)申請材料:
1.增員、啟封業務
(1)單位填制《住房公積金人員匯儲變更清冊》一份(網上申請時無需提供);
(2)新增、啟封人員加蓋單位公章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身份證包括身份證、軍官證,港澳臺同胞可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證,享有中國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提供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作為身份證明,網上申請時只需上傳原件或加蓋公章復印件照片);
(3)經辦人身份證原件(網上申請時無需提供)。
2.封存業務
(1)單位填制《住房公積金人員匯儲變更清冊》一份(網上申請時無需提供);
(2)經辦人身份證原件(網上申請時無需提供)。
四、個人賬戶轉移
(一)外市轉移至清遠市
1.申請條件:繳存人在本市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的,可申請將外市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至我中心。
2.辦理流程:
線下申請:繳存人本人(可委托單位辦理)向屬地公積金管理機構提供申請材料,公積金管理機構審核并通過全國轉移接續平臺反饋至外市中心(3個工作日),外市中心審核并轉賬(由外市中心操作),收到外市中心轉賬金額并核實相關信息無誤后接收確認(3個工作日)。
網上申請:繳存人可登錄清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微信公眾號、手機公積金APP等渠道網上自助申請(無需提供申請材料),公積金管理機構審核并通過全國轉移接續平臺反饋至外市中心(3個工作日),外市中心審核并轉賬(由外市中心操作),收到外市中心轉賬金額并核實相關信息無誤后接收確認(3個工作日),單位代辦的需線下申請。
3.申請材料:
(1)繳存人填制《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一份(網上申請時無需提供);
(2)繳存人身份證原件(委托單位代辦時只需提供復印件)(網上申請時無需提供);
(3)單位填制《集中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委托書》(委托單位代辦時提供);
(4)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委托單位代辦時提供)。
(二)清遠市轉移至外市
1.申請條件: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后在異地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并穩定繳存滿6個月的,可申請將我市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至外市公積金中心。
2.辦理流程:具體流程請咨詢轉入地住房公積金中心。
3.申請材料:具體材料請咨詢轉入地住房公積金中心。
五、補繳業務
(一)申請條件:單位未繳、少繳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按照規定補繳住房公積金。
(二)辦理流程:
繳存單位可采用支票、匯款等方式進行繳款,繳款時請務必備注單位登記號+補繳款字樣。
線下申請:申請單位向屬地公積金管理機構提交以下材料,公積金管理機構審核通過并收到補繳款后現場辦結。
網上申請:單位經辦人登錄公積金網廳自助申請,公積金管理機構審核材料及補繳款到賬情況后辦結(1個工作日)。
(三)申請材料:
1.單位出具補繳申請書一份(詳細說明補繳原因),加蓋單位公章(網上申請時只需上傳原件照片);
2.單位填制《住房公積金補繳書》一份(網上申請時無需提供);
3.單位填制《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一份(網上申請時無需提供);
4.證明材料(網上申請時只需上傳原件照片):
A欠繳補繳(即補繳已繳月份差額)的提供:單位或工資核定部門出具的收入明細一份加蓋公章(補繳年份以前入職的提供補繳年份上一年的每月工資收入明細;補繳年份當年入職的提供入職當年每月工資收入明細);
B漏繳補繳(即主動補繳未繳月份)的提供:勞動合同或調令,單位或工資核定部門出具的收入明細一份加蓋公章(補繳年份以前入職的提供補繳年份上一年的每月工資收入明細;補繳年份當年入職的提供入職當年每月工資收入明細);
C執法補繳(即根據公積金中心發出的相關執法文書進行的補繳)的提供:市公積金中心發出的含補繳明細的執法文書。
5.經辦人身份證原件(網上申請時無需提供)。
六、個人賬戶合并
(一)申請條件:職工在同一單位存在多個個人賬戶的,可申請辦理個人賬戶合并。
(二)辦理流程:繳存單位或職工本人向對屬地公積金管理機構提供以下材料,公積金管理機構現場審核材料后即時辦結。
(三)申請材料:
1.單位填制《個人賬戶合并申請表》一份;
2.職工加蓋單位公章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3.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七、個人信息變更
(一)申請條件:個人信息發生變化或個人公積金賬戶信息有誤的,可申請辦理個人信息變更。
(二)辦理流程:
線下申請:申請單位需向屬地公積金管理機構提交以下材料,公積金管理機構現場審核材料后即時辦結。
網上申請:單位經辦人登錄公積金網廳自助即時辦結,無需提供證明材料(涉及繳存人姓名、證件類型或證件號碼信息變更的需線下申請)。
(三)申請材料:
1.單位填制《個人信息變更申請表》一份(網上申請時無需提供);
2.繳存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繳存人姓名、證件類型或證件號碼信息與其個人公積金賬戶信息不一致時提供)
3.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出具的相關信息變更憑證(涉及繳存人姓名、證件類型或證件號碼信息變更,導致與其個人公積金賬戶信息不一致時提供)
4.經辦人身份證原件(網上申請時無需提供)。
八、個人手機號綁定
(一)申請條件:繳存人需要接收我市公積金業務短信通知、使用網上渠道辦理業務的或已綁定的手機號發生變化的,可申請辦理個人手機號綁定業務。
(二)辦理流程:
線下申請:繳存人提供以下材料,到任一歸集銀行網點或公積金管理機構即時辦結。
網上辦理:繳存人登錄清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微信公眾號或手機公積金APP自助即時辦結,無需提供申請材料,其中,未預留手機號碼或預留的手機號碼已停用的,請選擇手機公積金APP辦理。
繳存人需隨身攜帶綁定號碼手機,辦理時需接收綁定短信驗證碼。
(三)申請材料:
1.繳存職工填制《個人手機號碼綁定申請表》一份(單位代辦的,需加蓋單位公章)(網上申請時無需提供);
2.繳存職工身份證原件(單位代辦的,只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網上申請時無需提供)。
九、個人繳存額調整(錯繳調整)
(一)申請條件:個人繳存額發生錯誤的,可申請辦理個人繳存額調整。
(二)辦理流程:申請單位向屬地公積金管理機構提交以下材料,公積金管理機構現場審核材料后即時辦結。
(三)申請材料:
1.單位出具個人繳存額調整申請書一份(詳細說明錯繳原因,加蓋單位公章);
2.個人繳存額調整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復印件一份(單位或工資核定部門出具的收入明細證明原件(上年及以前入職的提供上年收入明細;本年入職的提供入職時收入明細));
3.單位填制《個人繳存額調整清冊》一份;
4.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十、單位信息變更
(一)申請條件: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自發生變更之日起30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二)辦理流程:
線下申請:繳存單位向對應歸集銀行網點提供申請材料,歸集銀行網點核對無誤后即時辦結。
網上申請:單位經辦人登錄公積金網廳自助即時辦結,無需提供證明材料。
(三)申請材料:
1.單位填制《單位信息變更表》一份(網上申請時無需提供);
2.單位信息變更證明材料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復印件一份(涉及單位名稱、性質、負責人或法人等信息變更時需提供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單位信息變更證明、批文原件及復印件;負責人或法人、單位經辦人變更時提供相關變更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3.行業主管部門新核發的相關證照原件及復印件(證照信息發生變更時提供,網上辦理時只需上傳原件照片);
4.經辦人身份證原件(網上申請時無需提供)。
十一、單位賬戶注銷
(一)申請條件:單位合并、分立、改制、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辦理賬戶變更或者注銷登記。
(二)辦理流程:申請單位向屬地公積金管理機構提交以下材料,公積金管理機構審核材料后辦結(1個工作日)。
(三)申請材料:
1.單位填制《單位賬戶注銷申請表》一份;
2.單位登記設立部門或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合并、分立、改制、撤銷、解散或者破產證明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復印件一份;
3.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注意事項:單位賬戶注銷前,須為職工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封存手續,如仍有無法分配的暫存款,應在申請表中一并填列相關退款信息申請退回或轉移暫存款。
十二、單位錯繳退繳
(一)申請條件:單位為職工多繳住房公積金的,可向公積金中心申請將多繳部分款項退回單位賬戶。
(二)辦理流程:申請退款單位向屬地公積金管理機構提交以下材料,公積金管理機構審核材料后即時辦結。
(三)申請材料:
1.單位情況說明一份(詳細說明個人繳存額錯繳原因,加蓋單位公章)
2.單位填制《單位錯繳退繳申請表》一份;
3.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4.職工身份證原件(符合備注事項的,可只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身份證復印件);
5.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材料(原件1份,職工已離職的需要提供)。
備注事項:辦理單位錯繳退繳業務時,職工及單位經辦人需一同前往辦理(下列三種情形職工可不到場,職工身份證原件改為提供加蓋單位公章身份證復印件:①銀行受理人員或單位經辦人辦理錯誤,有業務憑證證明業務辦理錯誤的;②單位提供了生效的仲裁裁決書、法院判決書等證明職工與單位已解除勞動關系的;③單位能提供職工手寫的不到場情況說明的 (職工需摁手印確認)。
十三、降低繳存比例和緩繳
(一)申請條件:生產經營虧損的企業,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低于5%)或者緩繳。
(二)辦理流程:申請企業向屬地公積金管理機構提交以下材料,公積金管理機構審核材料后辦結(10個工作日)。
(三)辦理材料:
1.企業填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一份;
2.企業職工代表大會(需提交職工代表大會選舉文件)或工會討論通過的決議原件及加蓋公章復印件一份(決議需所有參會職工代表簽名確認);
3.公示材料原件(包括決議公告及單位內公示的照片);
4.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原件;
5.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十四、公積金網廳
繳存單位可使用公積金網廳網上辦理住房公積金部分繳存業務。繳存單位經辦人使用電腦登錄清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http://gjjzx.gdq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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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歸集銀行網點匯總表
2.清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