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市)通辦業務指引
(2022年10月)
清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服務大廳所有窗口均可受理跨省(市)通辦業務,通過全程網辦、代收代辦(兩地聯辦)等方式為繳存人辦理下列14項跨省(市)通辦業務。其中,清遠市本地的公積金業務繳存人可通過全程網辦的方式辦理;外市的公積金業務可由我中心通過代收代辦(兩地聯辦)方式為繳存人辦理。
一、業務事項范圍
1.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貸款等信息查詢
2.出具貸款繳存人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積金
4.提前退休提取住房公積金
5.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6.開具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全部還清證明
7.提前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8.提前部分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
9.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10.住房公積金單位登記開戶
11.繳存單位信息變更
12.個人繳存信息變更
13.住房公積金匯繳
14.住房公積金補繳
二、業務辦理流程
(一)全程網辦(繳存人辦理清遠市本地的公積金業務)
1.事項1-9網辦流程。繳存人使用手機登錄“清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微信公眾號”或“手機公積金APP”個人賬戶按提示自助辦理。其中,“手機公積金APP”可在手機應用商店搜索“手機公積金APP”下載安裝。
2.事項10-14網辦流程。單位經辦人使用電腦運行“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大廳”程序按提示自助辦理。“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大廳”可使用電腦登陸清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http://gjjzx.gdqy.gov.cn/)點擊首頁“單位網廳”圖標下載安裝。操作手冊可在官網首頁“資料下載”中查閱。
(二)代收代辦(繳存人辦理外市的公積金業務)
1.我中心接收繳存人申請。繳存人攜帶有效的身份證件及申請材料前往我中心市直服務大廳申請辦理“跨省通辦”業務,現場填寫《“跨省通辦”業務辦理申請表》等表格(以下簡稱“申請表”),我中心掃描留存申請表及相關申請材料,向繳存人出具《“跨省通辦”業務受理回執》。為提高業務辦理效率,繳存人辦理前應先向屬地公積金中心了解辦理業務所需的申請材料。
2.我中心傳遞繳存人申請及辦理材料。我中心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監管服務平臺”,將繳存人提供的《申請表》及相關申請材料掃描件發送至屬地公積金中心。(1個工作日)
3.屬地中心反饋業務辦理結果。屬地公積金中心登錄“全國住房公積金監管服務平臺”接收并審核繳存人申請,并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監管服務平臺”將業務辦結材料發送至我中心。
4.我中心接收業務辦理結果。我中心登錄“全國住房公積金監管服務平臺”接收辦結材料。業務未辦理成功的,按屬地公積金中心反饋的原因一次性告知繳存人。(1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