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健全住房公積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號)規定,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將清遠市住房公積金2021年年度報告公布如下:
一、機構概況
(一)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清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現有24名委員。2021年召開管委會會議1次,審議通過的事項主要包括:《清遠市住房公積金2020年年度報告》、《2020年全市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清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章程(修訂稿)》等。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清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直屬清遠市人民政府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設6個科(室),8個管理部。從業人員89人,其中,在編62人,非在編27人。
二、業務運行情況
(一)繳存
2021年,新開戶單位840家,凈增單位396家,新開戶職工4.88萬人,凈增職工3.08萬人;實繳單位4018家,實繳職工31.48萬人,繳存額531,398.43萬元,分別同比增長10.93%、10.83%、10.30%。2021年末,繳存總額4,069,049.50萬元,比上年末增加15.02%;繳存余額1,159,255.14萬元,同比增長12.67%。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繳存業務的銀行5家。
(二)提取
2021年,10.81萬名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額400,999.63萬元,同比下降1.69%;提取額占當年繳存額的75.46%,比上年減少9.20個百分點。2021年末,提取總額2,909,794.36萬元,比上年末增加15.98%。
(三)貸款
1.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50萬元。單繳存職工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40萬元,雙繳存職工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50萬元。
2021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44萬筆169,765.80萬元,同比分別下降24.35%、23.64%。
2021年,回收個人住房貸款95,186.76萬元。
2021年末,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6.46萬筆1,764,852.24萬元,貸款余額1,037,868.76萬元,分別比上年末增加7.37%、10.64%、7.74%。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繳存余額的89.53%,比上年末減少4.10個百分點。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銀行10家。
2.異地貸款:2021年,發放異地貸款913筆32,522.60萬元。2021年末,發放異地貸款總額189,192.10萬元,異地貸款余額158,856.78萬元。
(四)資金存儲
2021年末,住房公積金存款142,720.41萬元。其中,活期140.00萬元,1年(含)以下定期0.00萬元,1年以上定期62,250.00萬元,其他(協定、通知存款等)80,330.41萬元。
(五)資金運用率
2021年末,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余額、項目貸款余額和購買國債余額的總和占繳存余額的89.53%,比上年末減少4.10個百分點。
三、主要財務數據
(一)業務收入
2021年,業務收入37,378.53萬元,同比增長8.93%。 存款利息4,382.4萬元,委托貸款利息32,991.69萬元,其他4.43萬元。
(二)業務支出
2021年,業務支出21,343.05萬元,同比增長26.36%。 支付職工住房公積金利息17,836.77萬元,歸集手續費2,051.22萬元,委托貸款手續費1,450.50萬元,其他4.56萬元。
(三)增值收益
2021年,增值收益16,035.48萬元,同比下降7.96%。 增值收益率1.47%,同比減少0.29個百分點。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21年,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0.00萬元,提取管理費用2,182.41萬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13,853.07萬元。
2021年,上交財政管理費用2,166.85萬元,上繳財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15,256.33萬元。
2021年末,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42,567.06萬元,累計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61,199.90萬元。
(五)管理費用支出
2021年,管理費用支出2,166.85萬元,同比下降4.95%。其中,人員經費1,342.90萬元,公用經費144.21萬元,專項經費679.74萬元。
四、資產風險狀況
個人住房貸款:2021年末,個人住房貸款逾期額446.11萬元,逾期率0.43‰,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42,567.06萬元,2021年,未使用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核銷呆壞賬。
五、社會經濟效益
(一)繳存業務
繳存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38.70%,國有企業占5.88%,城鎮集體企業占1.22%,外商投資企業占12.58%,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36.44%,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4.77%,靈活就業人員占0.24%,其他占0.17%;中、低收入占98.15%,高收入占1.85%。
新開戶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14.71%,國有企業占3.96%,城鎮集體企業占1.98%,外商投資企業占14.01%,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56.11%,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7.93%,靈活就業人員占0.48%,其他占0.82%;中、低收入占99.76%,高收入占0.24%。
(二)提取業務
提取金額中,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4.89%,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占69.56%,租賃住房占0.28%,離休和退休提取占9.93%,其他占5.34%。提取職工中,中、低收入占96.62%,高收入占3.38%。
(三)貸款業務
個人住房貸款:2021年,支持職工購建房52.67萬平方米(含公轉商貼息貸款),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含公轉商貼息貸款)為9.14%,比上年末增長0.05個百分點。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節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41,459.39萬元。
職工貸款筆數中,購房建筑面積90(含)平方米以下占7.91%,90-144(含)平方米占84.76%,144平方米以上占7.33%。購買新房占90.31%,購買二手房占9.69%。
職工貸款筆數中,單繳存職工申請貸款占73.49%,雙繳存職工申請貸款占26.51%。
貸款職工中,30歲(含)以下占29.53%,30歲-40歲(含)占39.47%,40歲-50歲(含)占23.24%,50歲以上占7.76%;購買首套住房申請貸款占76.65%,購買二套及以上申請貸款占23.35%;中、低收入占94.03%,高收入占5.97%。
(四)住房貢獻率
2021年,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額、公轉商貼息貸款發放額、項目貸款發放額、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95.89%,比上年減少22.47個百分點。
六、其他重要事項
(一)當年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及執行情況
1.當年繳存政策調整情況
從2021年7月起全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按職工本人2020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總額核定(實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月繳存基數不得低于本市現行的最低月工資標準(1,410元),不得超過我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非私營單位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23,220元(最高繳存額5,572元)。
2.當年內部管理制度調整情況
(1)完善貸款業務委托協議。改變委托手續費用計算方式和考核辦法。將原按比例計費的粗放模式轉變為按銀行實際業務量和辦件質量計費的精細模式。將原考核評級的定性模式轉變為按實際業務出錯量扣減費用的定量模式,同時細化了業務流程考核,考核指標全面量化。
(2)出臺資金劃撥管理規定。通過印發《清遠市住房公積金資金劃撥管理暫行規定》,明確資金劃撥與存儲應遵循的原則,在確保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發放等正常資金運轉的前提下,做好住房公積金資金調配與業務掛鉤工作,進一步防范資金運作風險,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二)當年服務改進情況
1.持續推進廣清公積金交流合作,支持兩地市民購房需求。2021年8月,廣州市政府同意增加廣清公積金互貸資金池,同時通過信息化系統共建、推進公積金互認互貸政策等方式進一步加深廣清公積金合作。
2.引入第三方機構受理公積金貸款,優化貸款業務委托模式。在保留原有銀行受理公積金貸款業務的基礎上,通過委托銀行引入第三方機構受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拓寬受理公積金貸款業務渠道的同時,專業化管理住房公積金貸后資產,促進公積金貸款工作提質增效。
3.積極推動“一網通辦”,助力商事制度改革提質增效。通過與市場監管部門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并對企業繳存住房公積金登記流程進行優化適配,實現企業開辦和住房公積金登記開戶“一網通辦”,進一步壓減企業開辦時間。
4.推進“跨省通辦”服務事項實施,解決異地辦理難題。落實全省住房公積金9個高頻事項“跨省通辦、省內通辦”清單梳理和事項認領,設立“跨省通辦”窗口,組建業務服務隊伍提供專業服務,建立健全“全程網辦”“代收代辦”和“兩地聯辦”3種業務模式,與各地服務渠道實現異地業務協查和聯辦,實現“跨省辦”變為“就近辦”。
(三)當年信息化建設情況
1.系統功能實現“全覆蓋”,效率效能效益“三提升”。2021年7月上線住房公積金新一代系統,實現公積金貸款自主核算、行政案件電子化管理和財務結算“三賬”聯動,并依托數據共享,業務流程再優化、辦件材料再精減、表單樣式再統一,實現公積金業務“零紙質流轉”和“不見面審批”,達到管理效率、服務效能和資金效益三提升。
2.全力推進“指尖辦”,讓信息化賦能公積金服務。通過增加手機公積金APP、清遠公積金網廳、上線“廣東公積金”微信小程序等業務辦理渠道,完善微信公眾號網辦功能,推行“互聯網+公積金”服務,實現單位繳存網上辦、個人業務手機辦。截至目前,線上業務從9項增加到50多項,服務時限從“8小時”升級到“不打烊”。
3.上線住房公積金動態監管平臺,加強數據監控與風險防范。上線住房公積金動態監管平臺,通過充分發揮數據匯聚運用作用,以數據分析為基礎,對業務、財務、資金流動、綜合服務、電子稽查、資產管理等數據全面監管,及時發現并修正我中心異常數據信息與風險點,有效防范風險發生。
(四)當年行政執法情況
2021年度共受理案件54單,出具核查通知書49份,出具無違規證明4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