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健全住房公積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號)的規定,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將清遠市住房公積金2019年年度報告公布如下:
一、機構概況
(一)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有30名委員,2019年召開1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事項主要包括:住房金貸款風險金計提方式及比例、《2018年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清遠市住房公積金2018年年度報告》、《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調整方案》、《清遠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辦法》、《清遠市個人自愿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以及《清遠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管理辦法》。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清遠市財政局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參公事業單位,設6個處(科),8個管理部,0個分中心。從業人員87人,其中,在編44人,非在編 43人。
二、業務運行情況
(一)繳存
2019年,新開戶單位386家,實繳單位3390家,凈增單位269家;新開戶職工4.95萬人,實繳職工26.81萬人,凈增職工2.73萬人;繳存額44.89億元,同比增加15.25%。2019年末,繳存總額305.59億元,同比增加17.22%;繳存余額95.50億元,同比增加10.22%。
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的銀行5家,比上年增加0 家。
(二)提取
2019年,提取額36.03億元,同比增加25.75%;占當年繳存額的80.27%,比上年增加6.71%。2019年末,提取總額210.09億元,同比增加20.70%。
(三)貸款
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50萬元,其中,單繳存職工最高額度40萬元,雙繳存職工最高額度50萬元。
2019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51萬筆16.69億元,同比分別增加38.75%、增加46.52%。
2019年,回收個人住房貸款8.85億元。
2019年末,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5.43萬筆137.28億元,貸款余額83.58億元,同比分別增加10.44%、增加13.84%、增加10.34%。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繳存余額的87.52%,比上年增加0.10個百分點。
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銀行10家,比上年增加0 家。
(四)融資
2019年,融資0億元,歸還0億元。2019年末,融資總額2.04億元,融資余額0億元。
(五)資金存儲
2019年末,住房公積金存款13.50億元。其中,活期0.02億元,1年(含)以下定期2.38億元,1年以上定期7.27億元,其他(協定、通知存款等)3.83億元。
(六)資金運用率
2019年末,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余額、項目貸款余額和購買國債余額的總和占繳存余額的87.52%,比上年增加0.10個百分點。
三、主要財務數據
(一)業務收入
2019年,業務收入31624.01萬元,同比增加13.76%。存款利息5642.99萬元,委托貸款利息25980.65萬元,國債利息0萬元,其他0.37萬元。
(二)業務支出
2019年,業務支出20313.72萬元,同比增加18.04%。支付職工住房公積金利息17341.48萬元,歸集手續費1708.01萬元,委托貸款手續費1264.22萬元,其他0.01萬元。
(三)增值收益
2019年,增值收益11310.29萬元,同比增加6.80%。增值收益率1.23%,比上年減少0.07個百分點。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19年,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0萬元,提取管理費用2279.80萬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9030.49萬元。
2019年,上交財政管理費用1803.65萬元。上繳財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8786.51萬元。
2019年末,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42567.06萬元。累計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32090.50萬元。
(五)管理費用支出
2019年,管理費用支出2297.98萬元,同比增加0.92%。其中,人員經費1293.70萬元,公用經費204.58萬元,專項經費799.70萬元。
四、資產風險狀況
2019年末,個人住房貸款逾期額533.46萬元,逾期率0.6383‰。
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按個人住房貸款余額的3%提取。2019年,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已達到規定額度,本年不需計提取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使用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核銷呆壞賬0萬元。2019年末,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42567.06萬元,占個人住房貸款余額的5.09%,個人住房貸款逾期額與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的比率為1.25%。
五、社會經濟效益
(一)繳存業務
2019年,實繳單位數、實繳職工人數和繳存額同比分別增加8.62%、增加11.34%和增加15.25%。
繳存單位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49.59%,國有企業占6.02%,城鎮集體企業占0.97%,外商投資企業占2.54%,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34.51%,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6.22%,其他占0.15%。
繳存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42.82%,國有企業占5.14%,城鎮集體企業占0.89%,外商投資企業占13.62%,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34.16 %,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3.19%,其他占0.18%;中、低收入占97.06%,高收入占2.94%。
新開戶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16.50%,國有企業占4.14%,城鎮集體企業占2.69%,外商投資企業占26.33%,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41.48%,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8.41%,其他占0.45%;中、低收入占99.78%,高收入占0.22%。
(二)提取業務
2019年,9.02萬名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36.03億元。
提取金額中,住房消費提取占85.20%(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5.07%,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占80.01%,租賃住房占0.12%,其他占0%);非住房消費提取占14.80%(離休和退休提取占10.10%,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占0%,戶口遷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02%,其他占4.68%)。
提取職工中,中、低收入占94.47%,高收入占5.53%。
(三)貸款業務
1.個人住房貸款:2019年,支持職工購建房61.27萬平方米,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為8.80%,比上年減少0.65個百分點。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節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23819.45萬元。
職工貸款筆數中,購房建筑面積90(含)平方米以下占11.13%,90-144(含)平方米占81.96%,144平方米以上占6.91 %。購買新房占93.29%(其中購買保障性住房占0 %),購買存量商品住房占6.7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
職工貸款筆數中,單繳存職工申請貸款占69.15%,雙繳存職工申請貸款占30.85%,三人及以上繳存職工共同申請貸款占0%。
貸款職工中,30歲(含)以下占36.86%,30歲-40歲(含)占34.76%,40歲-50歲(含)占22.58%,50歲以上占5.80%;首次申請貸款占98.83%,二次及以上申請貸款占1.17%;中、低收入占99.30%,高收入占0.70%。
2.異地貸款:2019年,發放異地貸款1004筆29602.90萬元。2019年末,發放異地貸款總額103688.10萬元,異地貸款余額91367.44萬元。
(四)住房貢獻率
2019年,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額、公轉商貼息貸款發放額、項目貸款發放額、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105.57%,比上年增加14.07個百分點。
六、其他重要事項
(一)當年機構調整情況
為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建立健全住房公積金決策機構,鑒于原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李新全同志工作變動,重新調整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呂成蹊同志任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受委托辦理繳存貸款業務金融機構無變更。
(二)當年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及執行情況
1.當年繳存政策調整情況。一是制定出臺《清遠市個人自愿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全面推開個人自愿繳存業務,首次把清遠市行政區域內工作的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及其雇用人員等靈活就業人員納入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將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擴展,讓靈活就業人員也能充分享受住房保障。二是從2019年7月起全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按職工本人2018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總額核定(實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月繳存基數不得低于本市現行的最低月工資標準(1410元),不得超過我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非私營單位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19335元。
2.當年提取政策調整情況。一是制訂出臺《清遠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管理辦法》,細化了允許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具體情形,要求公積金中心應當加強對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情況的監督檢查,并明確了違規提取的懲戒措施等,為規范公積金提取工作夯實了制度基礎。二是繳存職工申請辦理按揭購房約定提取業務的,提取周期從每年一次,縮短到至少每半年一次。
3.當年個人住房貸款政策調整情況。一是調整最高貸款額度。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由30萬元提高至40萬元,夫妻雙方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提高至50萬元。二是調整可貸額度的計算標準,實際可貸款額度按照以下標準計算確定且不得超過最高貸款額度:購買家庭首套住房,累計繳存時間在24個月(不含24個月)以下的,可貸額度不超過公積金賬戶余額的8倍;累計繳存時間在24個月(含24個月)以上48個月(不含48個月)以下的,可貸額度不超過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0倍;累計繳存時間在48個月(含48個月)以上的,可貸額度不超過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2倍。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可貸額度不超過公積金賬戶余額的6倍。
(三)當年服務改進情況
1.約定提取助力民眾“少跑腿”。2019年,結合我市按揭購房提取業務較多、群眾反映便利提取愿望強烈等現狀,我中心積極與5家歸集銀行、首信公司等展開研究,在做好系統開發對接及人員培訓的前提下,于7月底推出約定提取業務。
2.線上提取打開便民“新大門”。為推動“互聯網+公積金”工作落實,在結合我市住房公積金現有門戶網站、網上辦事大廳、微信公眾號、粵省事等逐步完善的信息化服務基礎上,我中心推出離職、退休提取業務線上辦理業務,市民辦理相關業務無需再到現場辦理,節省群眾辦事時間的同時,也提高了辦事大廳的辦事效率。
3.部分提取放開實現“就近辦”。為響應貫徹國家“放管服”改革要求,真正意義上實現業務辦理和業務管理相分離,我中心針對本市住房公積金業務現狀,在5家市直歸集網點開展銀行辦理部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先行試點。市直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群眾需非首次按揭購房提取、離職提取、離退休提取、出境定居提取、約定提取登記、約定提取變更等6項業務均可前往對應的歸集銀行網點辦理。
(四)當年信息化建設情況
1.完成綜合業務管理信息系統功能擴建項目建設。該項目包括約定提取、自由職業者繳存、多證合一等功能,于2019年8月完成并上線運行。現階段各項功能運行情況穩定,收到良好的成效。特別是約定提取功能,使繳存職工在辦理貸款購房“二次提取”時實現“零跑動”提取,獲得社會各界及繳存職工的一致好評。
2.進駐粵省事小程序。積極配合市政數局開展有關工作,于2019年9月完成公積金各項查詢事項的進駐。并創新性地把離職、退休銷戶提取業務進駐粵省事小程序,于2019年12月上線,實現離職、退休銷戶提取的“零跑動”“網上辦”。
3.接入廣東省數據共享平臺、進駐廣東省公積金微信公眾號。按照省住建廳要求,信息技術科按時按質完成數據共享平臺的接入工作及業務系統對數據平臺接口的兼容性改造;查詢事務已按要求進駐廣東省公積金微信公眾號,并提前做好了“離職、退休銷戶提取”進駐公眾號的準備。
4.實現異地轉移接續平臺直連改造。按照省住建廳要求,信息技術科按時按質完成異地轉移接續平臺直連改造。該項目上線,優化了異地轉移接續的工作流程,經辦人員不需要再跨平臺進行接續操作,為下一步異地轉移接續業務的“網上辦”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5.積極推進廣清公積金一體化信息系統建設項目的各項前期準備工作。經與廣州中心協商,計劃以廣州公積金業務系統為藍本,打破系統及技術壁壘,按照“系統共建、功能共用、信息共享”的思路推進廣清公積金信息系統一體化建設。目前,該項目已經納入廣清對口幫扶項目,現已初步完成前期調研、需求分析等工作,力爭今年年底前上線。
清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