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實施背景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進一步提振和擴大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粵辦函〔2023〕305號)、《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實施意見》(粵衛〔2023〕2號)等文件精神,減輕新市民、青年人以及多子女家庭職工租房壓力擬定此政策。
二、申請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是什么?
繳存人家庭成員(含繳存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租賃房屋自住,且在我市無自有住房。
三、什么時候可以申請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繳存人及其配偶應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到期后1年內申請提取,逾期不予受理;提取申請時間需與上次租房提取時間間隔滿6個月。
四、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材料及提取額度。
備注:1.以上材料提供原件;2.繳存人申請時需授權我市公積金管理機構查詢家庭住房情況。
五、可以網上申請辦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嗎?
繳存人可通過清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微信公眾號或手機公積金APP等渠道在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