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BG2020004
市直有關單位,中央及省駐清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34部委《印發<關于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措施的合作備忘錄(2016版)>的通知》(發改財金〔2016〕2798)的要求,市發展改革局、人民銀行清遠中支、市稅務局、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文明辦、市法院、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局、清遠海關、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服務中心、市林業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國家外匯管理局清遠市中心支局、清遠銀保監分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工商聯等部門聯合簽訂了《清遠市關于對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措施的合作備忘錄》。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印發《清遠市關于對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措施的合作備忘錄》的通知.pdf
附件:清遠市關于對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措施的合作備忘錄.doc
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 中國人民銀行清遠市中心支行
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稅務局 中共清遠市委宣傳部
清遠市委網信辦 清遠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 清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清遠市公安局 清遠市民政局
清遠市財政局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
清遠市生態環境局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清遠市交通運輸局 清遠市水利局
清遠市商務局 清遠市衛生健康局
清遠海關 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清遠市政務服務中心 清遠市林業局
清遠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清遠市中心支局
清遠銀保監分局 清遠市總工會
共青團清遠市委員會 清遠市工商業聯合會
2020年1月6日